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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上海社会新闻

上海一阿姨每天清晨在小区骂人扰民,该咋办?

对此,记者专访了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涂龙科,听听他的专业建议。1、精神障碍患者如果对周遭居民产生妨害,邻居该如何制止对方侵权?答:全社会应当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面对精神障碍患者造成...
上海,男子和妻子各骑一辆电动车外出,路上妻子被后面一辆电动车超车时撞到。肇事者逃

上海,男子和妻子各骑一辆电动车外出,路上妻子被后面一辆电动车超车时撞到。肇事者逃

上海,男子和妻子各骑一辆电动车外出,路上妻子被后面一辆电动车超车时撞到。肇事者逃跑,男子追上去抓住肇事者的车吧,车子歪倒后,将肇事者的腿砸骨折,男子主动支付2万元。肇事者报案称,被男子殴打至骨折,经伤情鉴定,他的谎言被拆穿。肇事者又将男子告上法庭,索赔40余万元,男子喊冤:我不拦住他就逃走了,法院经过严格审理,判决出人意料。8月28日,据光明网报道,袁先生和妻子外出时,妻子朱女士,被从后面超车的老付撞倒。老付在逃逸时,被袁先生追上去拦住,老付被车子倒下时把腿压骨折。虽然袁先生主动补偿他2万元,但老付还是将袁先生告上法庭,这一案件因特殊,引发关注。事发当天下午,袁先生和妻子朱女士,每人骑了一辆电动车外出。袁先生在前,妻子在后,突然一辆电动车,从后方超车时,撞到了朱女士的电动车。袁先生听到后面妻子喊了一声:撞人了!回头一看,一妻子连人带车倒在地上。肇事者回头看了一眼,发现朱女士一时爬不起来,连停都没停,反而加速逃跑。袁先生赶紧骑电动车追上去,当时就想不能让他跑了,过了这段路,就找不到人了。追上后,他拦在肇事者电动车前方,用手拉住对方的车把,怕他再跑。老付也是做贼心虚,心里一慌,连人带车摔倒在地,电动车把腿压骨折了。袁先生报了警,交警调取监控后查明,老付当天喝了半瓶啤酒,撞人后又逃逸,认定老付负全责。朱女士没有受伤,袁先生拦住老付电动车那一段的视频,被绿化带挡住无法看清。交警认为,不属于交通事故,现场没有处理。老付报案,称自己不小心将朱女士撞倒后,被其丈夫袁先生殴打至骨折。经鉴定,老付的伤情不属于殴打致伤,应该是电动车砸伤的,警方并未予刑事立案。老付受伤后,治疗花了不少钱,觉得还是自己吃了亏。虽然袁先生夫妻善良,并没有计较他撞人的事,看到他受伤,还主动拿出2万元给他治伤。老付却认为,袁先生夫妻软弱好欺,转头就把袁先生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共计40余万元。袁先生夫妻气坏了,这不是恶人先告状吗?这事他们怎么想自己都没做错。妻子被撞倒,肇事者逃逸,丈夫肯定不会眼睁睁的不管,追上去拦住对方,合情合理。朱女士认为,丈夫袁先生是个有担当的人,如果当时被撞的是个不认识的人,他也会毫不犹豫的上前拦住肇事者。按说,这样的行为,应该算是见义勇为,但为了自己的妻子拦住对方,难道反而错了?法院审理时认为,原告老付撞倒了被告的妻子朱女士,朱女士并无大碍,而原告又确实受伤不轻。如果按照侵权原则,来判决赔偿又不合情理,案件甚至陷入了僵局。为此法院召开研讨会,邀请法学专家参与案情研判,最终明确了,适用于本案的,自助行为的可行方案。法院审理后认为,丈夫面对妻子被撞倒后,拦住肇事者,是面对不法行为的自助保护,合理合法。袁先生拦住对方后,没有其他过当的行为,并及时报警,可认定为采取合理措施。最终,法院认定,袁先生的行为符合自助行为的构成要件,应予以免责。其对原告老付的损害后果,不承担责任,同时驳回老付的全部诉讼请求。但袁先生自愿补偿老付2万元,于法不悖,法院予以准许。老付撞人后逃逸在先,反而恶人先告状,说袁先生的行为,于情于理,合法合规。《民法典》第1177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机关处理。袁先生的行为完全符合自助行为构成要件。老付撞人后逃逸,直接侵害了朱女士的人身权益,若放任逃逸,事后难以查找肇事者,损害无法弥补。袁先生仅采取拦截车辆的必要手段,未实施殴打等过当行为,拦截后立即报警,履行后续义务。这一条款,赋予公民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权,既鼓励见义勇为,又防止滥用私力。体现了法律对正义行为的保护,让助人者,无需因合理救助行为承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老付的逃逸行为,直接违反了这一规定,需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他不仅未停车救助,反而加速逃逸,其过错行为,是引发后续纠纷的根本原因。有人认为,老付就是抱着有枣没枣打一杆子的心态,想再讹人一把。幸亏,法院公正判决,并非谁伤谁有理,还了袁先生夫妻一个公道。这种人,不能就这么轻易饶了他,袁先生应该把2万元要回来。还应该让他承担案件受理费、律师费,让他知道法律是为正义撑腰的。对此你怎么看?
【#上海警方通报涉演唱会谣言#:演唱会期间编造耸人听闻的谣言,造谣者被行政处罚】

【#上海警方通报涉演唱会谣言#:演唱会期间编造耸人听闻的谣言,造谣者被行政处罚】

【#上海警方通报涉演唱会谣言#:演唱会期间编造耸人听闻的谣言,造谣者被行政处罚】#女观众被4男保安在厕所猥亵系谣言#8月28日,通报:近日,有个别网民在上海举办演唱会期间,故意编造、散播“一名女观众被4个男保安在厕所内猥亵”、“28名粉丝失踪”、“一名女观众被沪C牌照车辆绑架不知所踪”、“两名粉丝跳海”等一系列情节荒诞离奇、令网民担忧的谣言。目前,警方已将这些造谣者一一抓获,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警方查证,这些编造谣言的人在演唱会期间根本没有来过上海,都只是在家中上网浏览到有关演唱会信息后为蹭热度、博流量,凭空就杜撰了上述谣言并发布在微信圈群,引起演唱会观众和家人的担忧。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上海警方将一以贯之依法打击编造、传播谣言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网络生态秩序。#上海警方辟谣演唱会28名粉丝失踪#
哪一个省的烟民最爱国?评论区高赞回答是云南省。理由是:云南省烟草行业税收25

哪一个省的烟民最爱国?评论区高赞回答是云南省。理由是:云南省烟草行业税收25

哪一个省的烟民最爱国?评论区高赞回答是云南省。理由是:云南省烟草行业税收2500亿,遥遥领先,可以造2.5艘航母。其次是上海市1800亿,湖南省1036亿,湖北省1009亿,浙江省916亿。似乎很有道理,但好像又有点问题。我国烟草行业一年税收贡献1.2万亿,应该说,烟民最爱国[捂脸哭]
“上海慈善周”将拉开帷幕,将举行慈善集体婚礼等

“上海慈善周”将拉开帷幕,将举行慈善集体婚礼等

“上海慈善周”期间,将举办第七届上海社会组织公益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创业大赛共有来自全国的457个队伍提交了参赛申请,其中包含182个社会组织和275个公益团队,这些参赛队伍带来的项目广泛覆盖教育、环保、扶贫、医疗、文化...
#独居女生深夜花1800元开锁#【#25元上门2410元出门#?!“修锁刺客”怎

#独居女生深夜花1800元开锁#【#25元上门2410元出门#?!“修锁刺客”怎

#独居女生深夜花1800元开锁#【#25元上门2410元出门#?!“修锁刺客”怎么破】8月16日深夜,上海一名95后独居女生小慧(化名)在回家时发现自己忘带钥匙,于是通过手机软件找到了“老上海开锁换锁服务中心”,页面标注价格仅为25元。随后上门的两位开锁师傅以“无法破解”为由,强行拆除了门锁,并安装了一套高价新锁。锁芯、防撬锁体、把手和夜间服务费等多项费用叠加,最终索要总价2410元。由于当时已是凌晨,身心疲惫的小慧在不安中几经沟通,最终通过微信转账1800元,才得以让两人离开。显然,小慧遭遇了专以套路消费者为业的“修锁刺客”。从下单那一刻起,她便落入了陷阱:商家以极具诱惑的低价和“上海开锁换锁销量榜前列”的宣传吸引顾客,并在服务详情页中用一行行小字罗列了十几项具体价格,匆忙中的小慧未能留意。师傅上门后,再以“无法技术开锁”“必须强拆”等话术进一步误导。一旦获得同意,他们便迅速破坏原锁,造成既成事实,并以眼花缭乱的方式叠加报价,使消费者难以招架。事后师傅甚至扬言“警察来了也不怕”,也正是因为锁已被拆、无从查验。在“高价威逼”和“凌晨压力”的双重夹击下,独处的小慧最终只能妥协,并通过微信转账间接帮助对方规避了平台监管。整个事件中,强行拆锁无疑是关键转折。事实上,原锁并未损坏,根本无需拆除。只要门未反锁,通常都能通过专业工具打开。如果连这项基本功都不具备,开锁师傅恐怕早已被市场淘汰。在很多城市,普通开锁服务的价格也仅在百元左右。那么,小慧当时为何不拒绝拆锁?问题在于,师傅的“话术池”里早有应对之策。即便消费者坚持不拆,他们也很可能强行索取上门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绝不会让消费者轻松脱身。近期类似的高价开锁事件屡见不鲜。据上海12345热线统计,仅8月份就接到多起市民投诉,反映遭遇“套路开锁”。综观多起事件,不良商家从事前宣传、事中施骗到事后推责,均设置了环环相扣的陷阱,令消费者防不胜防。个体维权往往面临重重阻碍,难以有效伸张合法权益。以小慧为例,虽经多个渠道投诉,并在职能部门与平台介入后,最终“老上海开锁换锁服务中心”承认师傅行为失当,退还了800元,但她仍实际承担了1000元的不合理费用。另一方面,该商家虽遭平台封禁,但其公司2025年6月才刚注册,“换马甲”再次入场并非难事。换言之,如果“修锁刺客”的欺诈成本始终低廉,何以形成威慑、促其规范经营?面对企业不断“换壳”重来的现象,又该如何遏制?消费者当然应保持警惕、审慎选择开锁服务。但消费者并非全能专家,在“修锁刺客”套路不断升级的背景下,仅靠单方抵御欺诈,实属困难。提醒消费者选择正规商家的前提,是要合力遏制市场乱象、净化行业生态。简单封禁某一商家远远不够。当平台上充斥经不起推敲的广告噱头和文字陷阱时,平台必须反思自身的管理疏漏,完善管理机制。“修锁刺客”损害的不仅是消费者权益,更是行业信誉和市场环境。有必要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体系。开锁属公安严格监管的治安特种行业,正规开锁师傅均需在警方备案,这种精细监管是合规经营的保障。但也应看到,仍有大量不良商家混迹行业。监管部门应开展针对开锁乱象的专项排查,借助大数据等技术从源头上防范不良商家入市。同时,制定清晰的行业收费标准,推动线上线下明码标价。个别开锁师傅在索价不成后,将消费者反锁家中。这类案例警示我们,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必须依法严惩,显著提高其违规成本。否则,将难以震慑层出不穷的“修锁刺客”。(安徽时评配图:AI制图)
上海,一七旬老人患有阿尔茨海默症,平日连日常小事都记不得,在所谓“免费旅游”的忽

上海,一七旬老人患有阿尔茨海默症,平日连日常小事都记不得,在所谓“免费旅游”的忽

上海,一七旬老人患有阿尔茨海默症,平日连日常小事都记不得,在所谓“免费旅游”的忽悠下,被销售人员从上海拉到湖州,稀里糊涂签下百万元购房合同,掏出毕生积蓄加上借款凑齐43万首付。女儿发现后,拿着父亲厚厚的病历苦苦哀求开发商退房,然而,开发商不仅坚决不退钱,反而一纸诉状将老人告上法庭,追讨88万元尾款及5万元违约金。据齐鲁壹点8月28日报道,2023年6月,七旬老人海刚(化名)接到某房产销售电话,称可免费接送至湖州长兴县“龙樾府”楼盘参观。销售人员通过抖音平台获取其联系方式后,以“免费游玩”为名邀请老人看房。海刚患有脑出血后遗症及认知障碍,被确诊阿尔茨海默症,在未与家人商议的情况下,被销售人员带至售楼处。现场通过敲锣制造热销氛围,销售人员以“养老投资”“子孙遗产”等话术诱导其购房。老人海刚当场支付2万元定金,后续东拼西凑支付41万元,共43万元首付,并签订购房合同,约定尾款88万元于2023年9月30日前付清。因其退休金微薄且无支付能力,女儿海蓉(化名)发现后多次与销售代理公司交涉退房,均遭拒绝。2024年6月,开发商发出催款函,要求支付尾款及违约金,违约金以未支付房款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一计收。同年8月,海刚家属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购房合同。万万没想到,开发商随即提出反诉,要求海刚继续履行购房合同,并支付尾款88万元及违约金5万余元。2025年6月,法院组织了第一次庭审。在庭审中,法院查明,海刚2018年确诊脑出血,2023年多家医院诊断为认知障碍、阿尔茨海默症。经司法鉴定所认定海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在2024年初宣告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涉案楼盘因虚假承诺、诱导抵押房产等投诉被住建部门,被要求暂停销售。目前,一审法院尚未作出判决。那么,从法律角度,海刚家属的诉求以及开发商的诉求到底谁的会被支持呢?1、老人海刚签订购房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民法典》第二十二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本案中,老人海刚在2023年的时候已经被确诊为认知障碍及阿尔兹海默症,虽然海刚是在2024年初才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签约时海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事实状态已存在,其参与的民事活动,仍应当遵循相应规范。海刚购买的房产总价高达131万元,远超出日常生活中购买小额商品的范畴,该行为不仅涉及大额财产的处分,还关联后续的贷款、过户、纳税等一系列复杂事宜,显然与一名认知障碍患者的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海刚老人独立实施的这套购房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该合同的最终效力,取决于其法定代理人即其监护人是否追认。而海刚老人的女儿海蓉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在知悉此事后,不仅未予追认,反而立即提出异议并要求解除合同,这明确表示了拒绝追认的态度。所以,该购房合同自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之时起,原则上应当确定无效的合同。2、开发商未尽合理审查义务,存在过错,理应自担风险。虽然现行法律未直接规定对老年消费者的特殊保护,但在司法实践中,基于公平诚信原则,对于明显年事已高、言行异常的消费者,经营者应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和审查责任。开发商及其销售以“免费旅游”为名将老人海刚从上海诱至湖州,利用敲锣打鼓制造抢购氛围,使用“再不买就没了”等话术,对判断力薄弱的老人施加心理影响。面对一位七旬老人,销售人员未主动询问海刚的健康状况、支付能力,也未以任何显著方式提示交易风险,更未建议其在家人陪同下进行重大决策,整个流程刻意回避了家庭的参与。同时,销售人员专程赴上海指导网签,而非在售楼处公开环境下进行,该行为难以被视为完全坦荡、规范的销售操作。此外,该楼盘因类似问题已被多次投诉并被主管部门责令停售,足以证明其销售模式存在系统性风险,开发商对销售代理的管理存在重大疏漏。所以,开发商对合同无效的后果存在主要过错。3、购房合同无效,开发商作为主要过错方,理应返还购房款及部分利息给海刚老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既然购房合同无效,开发商因该无效合同取得的43万元购房款,应当全额返还给海刚老人。开发商作为专业机构,过错明显且严重,应承担主要责任,其不仅应返还本金,很可能还需赔偿海刚老人大部分资金占用利息损失。对此,大家怎么看呢?@洋仔说法

食安社会监督员上岗,打造社会共治新模式!2025年上海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

63名上海市第三届第二批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在启动仪式上获市食药安办颁发的聘书。该批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经由市食药安委成员单位遴选推荐,有新闻工作者、专业技术人员、网约配送员等,也有来自食品行业协会、食品企业、高校...

上海:对群众需求迫切、城市安全和社会治理隐患突出的区域优先实施改造

观点网讯:8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改造范围、优先顺序及实施路径,旨在提升城市安全与治理...对群众需求迫切、城市安全和社会治理隐患突出的区域优先实施改造。...

低空经济这么火,如何向青少年科普?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出招”

摘要:在这个暑假里,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用无人机科普点燃青少年科技梦。喝一杯无人机送来的咖啡,打个“飞的”去机场…低空经济成为热词。如何向青少年科普低空经济?这个暑假,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的“卓识·...